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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欲百万年薪聘用熊猫烧香案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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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熊猫烧香”案在仙桃市法院一审宣判。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李俊4年有期徒刑、王磊2年半有期徒刑、张顺2年有期徒刑、雷磊1年有期徒刑。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出示了一份杭州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

该网络公司在邀请函中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特邀您担任我公司技术总监。若您有意,望结束后与我们联系,就详情进行商谈。”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杭州聚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振国。董振国表示,想通过聘请李俊担任技术顾问,正确引导这个人才,给他创造良好的环境来充分发挥他的特长。

董振国还称,去年年底,他公司里的电脑也受到病毒攻击,造成了大量数据的丢失。他也非常痛恨李俊。不过,后来他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李俊并不坏,只是一时误入歧途。据了解,董振国通过当地派出所,将其邀请函转交到了李俊弟弟李明手中,并和李俊家人取得了联系。

据李俊辩护律师王万雄介绍,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网络大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年薪邀请他加入。

王万雄律师说,李俊是我国不可多得的电脑人才,他现在已经积极悔改,希望发挥自己的特长,报效社会。   

熊猫烧香案在仙桃市法院公开审理,李俊、王磊、张顺、雷磊四人出庭受审
发表于 2007-9-25 14: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然,熊猫烧香没有技术含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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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6: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分析,有以下仨可能:

1、此网络公司借题炒作。
2、此所谓网络公司专搞流氓软件的,于是需要写流氓程序的。
3、此网络公司老总的脑袋被门框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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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20: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网络需要技术含量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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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2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钱太多...反正流行什么病毒的,我从来没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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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4: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炒作,网络公司吃多了撑着,比他优秀的人多了,干嘛不开200W挖呀?!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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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0 17: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就是个比较傻的病毒爱好者,至于吗?
熊猫烧香骨子里就是个威金病毒,别人做变种都是越隐蔽越好,这傻货非要弄得连电脑白痴都能认出来,这才被抓得,什么笨蛋公司要雇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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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18: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chaoz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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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18: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怎么不聘我?我用Google就能写个比他好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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