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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少说,直接正题。
关于规则
在爆裂RPG规则里,可以说有三个职业。分别是 海盗P 赏金猎人H 商人T
但说句实话,除了海盗,有谁会专门去加个RPG后缀去当商人或者赏金猎人?
比如“不加T的商人不得购买赏金猎人的服务”这条规则我认为一点意义也没有,人家玩家间就算作为朋友,我帮你对付海盗,又或者帮你去攻击别人,这都是无法约束,无法判断性质的。
所以商人完全不会去加个T,从而限制自己只能使用运输船,去获得一个完全没意义的“好处”.
至于赏金猎人也基本没有加后缀的必要。因为作为自由玩家同样具备攻击的权利。至于所谓接受击杀任务,那更是玩家间的约定。此RPG规则无法约束,无法判断性质。因此基本无效。
那么实际上在规则理,唯一有必要加后缀的。只有海盗一个职业而已。
但是海盗职业的窘境,大家都很清楚。没有必要再描述这一“乞丐职业”。RING说得很对,在服务器中的少数的海盗玩家中的大部分,纯粹是为了乐趣。有的是为了服务器更有声色,而不是死气沉沉。有的是为了自己的刺激。
但无论为了什么,海盗玩家的存在,使得服务器至少不至于沉寂如一潭死水,如同单机一般的茫茫宇宙。
有朋友认为,海盗应该同样去跑商赚钱,直到具备强大实力后有组织的进行大规模海盗活动。但这样就基本失去了海盗的本质。
海盗本来就是受不了枯燥的跑商,也不想单纯的PVE任务,而去与玩家“互动”
海盗主要通过打劫商人获取资金,而商人就需要赏金猎人的保护。赏金猎人也通过接受护航以及接受玩家暗杀的任务获取资金。
这是作为RPG规则里,这三个职业存在的理由。但真正把他们连接起来的,是利益。如果想仅仅靠单纯的兴趣爱好,我认为,不免有点天真。而且难以带动大多数人的热情。
现在,海盗根本不可能靠打劫来获取足够合理的资金,那远不如做任务的收入。何况一天一人一次的限制。。。。海盗威胁的减弱,使得赏金猎人的存在也几乎没有必要。
而商人的利润本来就不是很高,跑的也是辛苦钱,愿意出几个子去请赏金猎人来护航? 赏金猎人帮你护航一次,足够做上2个百万任务了。如果指望商人一趟分200万给赏金猎人,那还不如都做任务去。
任务和跑商的最大区别是,做任务启动成本低,而跑商启动成本高。乐趣上任务远高于跑商。
如同RING说的一样,ER采取长线发展。实际上等于本来1年的课,现在上5年。而日常内容,却几乎是一样的。
本人愚见,我认为想做一个真正好玩的FL MOD,根本不在于把发展时间变得非常漫长,也不在于拥有众多的星系。而应该在于强调各种舰船的平衡性,可对抗性。无论规则和MOD都应该在于强调玩家之间的对抗性和激烈性。
把更多时间放在爽快的战斗,阵营间的对抗上。我觉得这些元素才是放在首位的。
要那么多星系做什么呢?既然来到服务器联网和大家玩,为的就是和人之间的互动。众多的星系分散了本来就不多的玩家,使得大家大部分时间还是在体会PVE,还是在和电脑互动。
既然如此,声称不会依靠超强的NPC来营造一个PVE空间的ER,恐怕还真的就不如干脆,就弄高等级超强ACE NPC出来。让PVE变得更加PVE。。。
国内的国情不同于国外,规则方面应该尽量从简,否则别说老玩家,就连老玩家也极少敢说熟悉规则的。
规则越简单,越容易记住,也越容易施行。合理的规则也将不需要约束就可以自然形成。
总结在规则方面,我觉得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海盗,以及各职业纽带的利益这一块。这个不解决,RPG就难以RPG。增加再多的飞船,再多的星系。也很快就会陷入平静。
“<D>海盗抢劫赎金的最大数额限制为10,000,000,针对战舰、巡洋舰或类似等级船只的抢劫赎金则最高限额为60,000,000,Clan对小型运输船税收的最大限额为500,000、大型运输船的最大限额为50,000,000”
规则应当避免这样模糊的概念,到底可以征收多少?具体按什么判定?还是可以按最高限额征收?
希望以上所说,能得到理解。如果觉得确实需要,我将帮忙提供修改规则具体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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